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政府應否殺人?(大綱修改)

政府應否殺人
題目:政府應否殺人?

論題:
在維護公共秩序及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政府得依法剝奪有損上述兩項者之權利;然而,作為中華民國最重之主刑─死刑,則是讓國家能夠剝奪人民之「生」的權利。在過去,這樣的作為被視為有限度的、符合正當性地剝奪人民的生命權;現今則因為人權意識的高漲,死刑的執行、存廢與否成了極具爭議性的議題。究竟,政府應否在法律的規範下,用殺人的方式懲治犯罪者呢?

大綱: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第三節 研究問題
第四節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政府的角色
    第一節 刑法的規範
    第二節 政府懲治犯罪者的作為
    第三節 正當性之衡量

第三章 刑法涉及之人民權利
    第一節 自由權
    第二節 工作及財產權
    第三節 生命權
       第一項 生命權之價值、憲法之解釋及其保障

第四章 結語


關鍵詞:政府、刑法、死刑、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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