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 星期三

政府不設立性專區與工作權的拉扯

題目:政府不設立性專區與工作權的拉扯
論題:台灣已通過性專區設立之法案,卻因一些既有的歧視使得無縣市敢設立性專區,導致性工作者無法有妥善合法工作地點,是否妨礙憲法所保障之工作權?無合法地方可工作,性工作者只好以非法的方式進行,是否是政府逼迫他們犯法?難道現在警察以突襲臨檢的方式一間一間非法營業場所取締比較好嗎?
關鍵字:性專區,憲法第七條,憲法第十五條,憲法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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