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婚姻平權立法的難題-論修改民法與立專法平等權保障的差異 (二修)


題目:婚姻平權立法的難題-論修改民法與立專法平等權保障的差異

關鍵字: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同性婚姻、平等權、民法親屬編、專法

論題:
在釋字748號解釋文出來後,大法官會議要求立法單位必須在兩年內依解釋文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並且交代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也就是說,同性婚姻立法保障已成為必然的結果,接下來的問題是要透過何種方法來保障同性婚姻,當前社會提供我們兩條途徑,第一條是透過專法保護,第二條是修改民法親屬編,筆者想透過此研究來探究何種途徑更符合憲法所期待的平等權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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