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 星期二

我國兵役制度的目的與重要性和現狀公平性探討


題目:我國兵役制度的目的與重要性和現狀公平性探討

假設:
兵役作為一項義務是重要的,其背後的目的是關乎整體共同體的維持,但同為共同體一員的女性是可以免除這項義務的,這不但會影響共同體的存續,在憲法上也是不公平的。

政治學意涵:
筆者認為在社會中沒有一項價值是比國家安全,也就是共同體的存亡更為重要,其他價值的討論都必須建立在共同體之上,沒有共同體,其他價值的論辯就失去了意義。而筆者對政治的定義是:政治是讓共同體免於傾覆的學問,而對兵役之目的所做的假設為:服兵役是一項可以保障共同體存續的義務。因此,當兵役是作為維繫共同體存續的一項重要指標,而若「女性免受軍事訓練」是一項從憲法及釋憲文當中所衍生出來的不平等,且此項不平等可能會影響共同體的維繫時,這個問題就是一項政治學問題。

關鍵詞:兵役制度、軍事訓練、共同體存續、釋字490

摘要:
我國自2013年起將原先一年的義務役役期改為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在2018年時更是將實施多年的徵兵制改為全募兵制。但根據我國《憲法》第二十條之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因此,在實施全募兵制的當下,我國達服役年齡的男性依舊必須進行四個月的軍事訓練。此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為何已經全募兵制了,國家仍然需要全體達服役年齡的男性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筆者認為要討論這項問題前,應先討論兵役的目的以及這項目的的重要性為何?
筆者認為兵役的目的除了一般所認為的戰時動員外,應有更高一層的目的。因此,筆者在此所做的假設是:服兵役可以保障共同體的存續。為何兵役對於能夠作為維護共同體的存續,筆者初步的猜想是:服兵役是激發人民愛國心與國族認同的一道最直接、也最強烈的途徑,在愛國心的號召下,即使國家因戰亂失去與自身領土的連結時,人民也會因自身的愛國心來另尋方式重建共同體,繼續實踐原先憲政體制所規範的生活方式。
假設兵役確實有如上述所說的目的時,筆者認為,維護共同體存續是全體同胞共同的責任。因此,女性免服兵役是否就成為一件不公平的事?在過往女性為何免服兵役的討論時,通常會引用釋字490中大法官的說明,但在兵役制度的改變、社會的變遷和觀念的變化下,過往這些理由是否仍然適用?若不適用,將女性納入兵役制度的一員是否能對社會帶來更大的效益?

大綱:

  • 導論:
    • 第一節:前言
    • 第二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 第三節:研究方法
    • 第四節:文獻檢閱
  • 第一章:兵役的目的
    • 第一節:兵役作為教育用途
    • 第二節:兵役能否維繫共同體存續?
    • 第三節:兵役能否促使人民愛國?
    • 小結
  • 第二章:兵役是否重要
    • 第一節:從共同體存續來看
    • 第二節:從愛國與否來看
    • 第三節:公眾利益與私人利益的拉扯
    • 小結
  • 第三章:女性免服兵役的討論
    • 第一節:釋字490內容
    • 第二節:憲法與釋憲文之社會背景
    • 第三節:社會普遍看法
    • 第四節:國防部對此的立場
    • 第五節:為何這項問題依然存在?
    • 小結
  • 第四章:過去的理由是否依然存在
    • 第一節:免服兵役之理由探討
    • 第二節:生理差異探討
    • 第三節:社會功能角色差異探討
    • 第四節:目前女性服役情形
    • 第五節:上述理由能否證明女性要當兵?
    • 小結
  • 第五章:兵役制度改變之可能影響
    • 第一節:從成本上來看
    • 第二節:從我國軍事配置來看
    • 第三節:從國際潮流來看
    • 第四節:可能發生的問題設想
    • 小結
  •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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