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 星期三

憲法像什麼?

  1. 現代國家的基礎在立憲政治、民主政治以及以人權為基礎的政治。根據張君勱先生所述(1947),國家的目的是在維持人民的生存與保障人民的安全;且國家存在的目的亦是保障人民的自由並塑造一種法律的秩序。因此憲法便是規定國家中握有權力的政府,如何被限制、規範及如何將權力分配於各機關,以達上述保護人民安全與自由的之目的。
  2. 憲法首先界定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關係。因政府的手上握有兵權、警察及法院,可以隨便逮捕人民或是借國家的名義要求人民絕對服從以徵收人民財產或剝奪人民性命。故憲法必須規定人民的基本權利,保障最重要的人身自由,以有限的權力對人民負責。另外,憲法規範國家權力機關的確立與限制。立法、司法及行政機關三權分立且相互制衡,各有其組織、職權及界限。權力分散但各機關擁有相符權力以促使政府有效運作,維持國家主權。
  3. 我認為憲法像是「雙面刃」,試想憲法擁有龐大的公權力,限制政府且保障人民。如何制定憲法及如何運用憲法是重要的課題,若制定憲法卻沒有保障人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或界定權力機關間權責,憲法便無法發揮目的並導致人民權利被剝奪,掌權者「以法統治」國家而非「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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